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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駁二正港小劇場114年上半年度檔期申請時間照片
高雄正港小劇場114年上半年檔期將於10/7(一)開始預約申請。各團隊可申請明年檔期為: 1~2月份 03/01~03/16 06/14~06/30 其餘檔期本局已有自製活動,暫不開放申請,敬請見諒,如有釋出再另行公告。 相關場租事宜可先參考附件資料或於駁二藝術特區官網→表單下載→駁二藝術特區正港小劇場 相關表格下載 https://pier2.org/download/ 如有....
標題:【公告】113年度第二梯次高雄市街頭藝人新證登記暨換證核可名單公告照片
113年度第二梯次高雄市街頭藝人新證登記暨換證核可名單公告 今(113)年度第二梯次高雄市街頭藝人新證登記暨換證已於113年8月16日截止申請,本次登記核可之有效期限至116年12月31日止,公告後將依本名單製發「高雄市街頭藝人證」,並陸續寄達報名者登記通訊地址,公告名單如附件。 本局續辦理高雄市街頭藝人登記申請,詳情敬請關注高雄市政府文化局官網及高雄市街頭藝人資訊平....
至德堂、至善廳、音樂館、大東演藝廳及岡山演藝廳 114年下半年檔期受理申請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訂於113年9月1日00:00至9月30日23:59止,於高雄市表演藝術花園網站,線上受理各演藝團隊申請114年7月至12月至德堂、至善廳、音樂館、大東演藝廳及岡山演藝廳等場地檔期。 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 本局表演活動場地開放辦理表演藝術節目演出之申請,五、六、日演出須為售票節目,其他時間檔期....
主旨:召開高雄市聚落建築群「原日本海軍航空隊官舍(樂群村)」保存及再發展計畫公聽會。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40條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府為辦理「岡山區樂群村聚落建築群保存及再發展計畫」,希增益公眾參與公共政策機會,故召開公聽會,廣納各方意見。 (一)時間:113年8月20日(星期二)下午2:00~4:00。 (一)地點:高雄市皮影戲館 B1傳習教室(高雄市岡山區岡山南路42號)....
標題:2025高雄春天藝術節「環境舞蹈」團隊徵選計畫 徵選收件開始!照片
表演產業中心
2025高雄春天藝術節「環境舞蹈」團隊徵選計畫 徵選收件開始! 高雄春天藝術節環境舞蹈系列舞作,是每年藝術節裡重要舞蹈活動之一,透過「動」態舞蹈,解構「靜」態建築環境。邀請高雄在地立案團隊踴躍參加,妝點城市藝文風景。 *徵件時間:113年8月1日(四)09:00起至9月2日(一)17:00止受理申請,逾時不受理。 *預計入選團隊數(本市立案團隊): 三團為限,每團補助30萬元為上限。....
標題:慶高雄設市百年 「好市遶境」限定探秘遊程全新企劃 首發10條路線8月5日中午正式開賣照片
1924年12月25日高雄市制升格,今年剛好滿百年。高雄市政府為慶賀設市百年推出「百年好市」系列活動,首波以「好市遶境!限定高雄探秘」起跑,延續兩年前受到民眾熱烈歡迎的「文博遶境」,回應高雄百年發展,全新企劃以工業、鐵道、海洋與歷史四個主題,首發10條路線8月5日中午12:00準時開賣。 高雄市市長陳其邁表示,高雄市是座年輕的城市,從港口小漁村到矗立台灣南部的最大城,鐵路、港口、工業造就了高....
標題:【公告】113年度第二梯次高雄市街頭藝人登記,線上報名暨換證申請,受理啟動!照片
113年度第二梯次高雄市街頭藝人登記,線上報名暨換證申請,受理啟動!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請於「高雄市街頭藝人資訊平台」網站 https://busker.kcg.gov.tw 填寫相關資料 申請時間:自113年7月15日(一)上午9時起至113年8月16日(五)下午5時止,逾時不受理。 簡章內容請先參考附件。 本市街頭藝人證線上登記申請,自110年7月1日起,第一批證照....
主旨:召開高雄市聚落建築群「原日本海軍航空隊宿舍(樂群村)」保存及再發展計畫公聽會。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40條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府為辦理「岡山區樂群村聚落建築群保存及再發展計畫」,希增益公眾參與公共政策機會,故召開公聽會,廣納各方意見。 (一)時間:113年7月24日(星期三)下午2:00~4:00。 (一)地點:高雄市皮影戲館 B1傳習教室(高雄市岡山區岡山南路42號)....
標題:113-114年高雄市校園藝術to go體驗計畫自即日起開放報名照片
一、計畫說明 為落實藝文推廣及藝文教育扎根,建立友善平權的文化環境,本計畫邀請本市師生實地走訪在地藝文場域,並與多位藝文工作者及表演團隊合作,共同推出「表演藝術」、「視覺藝術」及「歷史文化」三大藝文主題路線,藉由多樣化的藝術體驗遊程,培養學子對文化藝術的興趣和感知,培育藝文欣賞人口,建立文化自信。 二、執行單位 主辦單位/文化部、高雄市政府 承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高雄市政府教育....
標題:拒買黃牛票,共同抗黃牛照片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於112年6月2日生效,呼籲民眾不要購買黃牛票、販售票券不能加價、不得以不正方式(例如使用外掛程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 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 政府應致力於保障民眾近用文化創意活動之權益,確保藝文表演票券正常流通。 將藝文表演票券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者,按票券張數,由主管機關處票面金額或定價之十倍至五十倍罰鍰。 以虛偽資料或其他不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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