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
高雄市歷史建築田町齋場修復工程工作報告書委託服務案
刊登日期:2024.07.03~2024.07.15
相關連結:電子領標
[機關代碼]3.97.33
[機關名稱]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單位名稱]文化資產中心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聯絡人] 陳佳儀
[聯絡電話] (07)2225136#8328
[傳真號碼] (07)2288874
[電子郵件信箱]dimichi@mail.khcc.gov.tw
[標案案號]113099
[標案名稱]高雄市歷史建築田町齋場修復工程工作報告書委託服務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 2,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113/07/03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3/07/15 17:00
[開標時間] 113/07/16 10: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本局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乙方於簽約日次日起算7天內提送工作計劃書;並於工程實際進度達50%次日起算15日曆天內提送期中報告書;工程申報竣工次日起算20日曆天內提送期末報告……餘詳契約書第七條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所附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
(1)負責人建築師證書。
(2)開業證書(有效期執業執照)。
(3)建築師同業公會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2.大專院校以上之學術機構。
(1)公立大專院校以上:核准參加投標之公文或授權書。
(2)私立大專院校以上: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及核准參加投標之公文或授權書。
(二)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
1. 具開業建築師或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累積經驗達2件以上者。
2.前揭各款規定之開業建築師或相關技師,其參與執業之範圍,應依建築法、建築師法及技師法之規定辦理。
(三)納稅證明與信用證明:公立大專院校以上免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建築師事務所:
(1)負責人建築師證書。
(2)開業證書(有效期執業執照)。(3)建築師同業公會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公告事項
壹、案號:113099
貳、標的名稱:高雄市歷史建築田町齋場修復工程工作報告書委託服務案
參、領標方式: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肆、收受投標文件:
一、投標廠商應將標案密封,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局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六十七號),逾時無效。
二、外標封請書寫標的名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地址、連絡電話。
三、請投標廠商自行預估寄達(送達)時間。
伍、[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電子信箱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